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
具台帐或卡片。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校正,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持生产需要。3、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时要检查其完好程度,并
有登记。对于使用后的仪器或工具,必须进行仔细的擦洗,方可归还入库。并对其工作情况作好详细的记录,如在使用中仪器损坏要及时维修。4、任何人都要对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进行认真爱护,
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5、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若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向领导书
面汇报,视其情况进行处理。6、仪器工具的发放由科提出申请、矿统一购买由科长负责发
f放,并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7、仪器工具的报废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矿组织专人进行评
估,并提出评估意见,视情况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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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科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一、本部门必须按照总公司颁发的《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对于违犯“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必须立即分析、追查责任以便接受教训。二、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的“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地测成果应有审核、检查,测量成果必须对算。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直至找到原因并及时纠正。三、当发现地测防治水成果、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时,地测科长应立即召集专业主管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追检原因并写出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图纸应及时修编,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对已发出的成果、图纸应立即追回改正或书面通知接收方及时纠正。四、因地测防治水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测科长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写出分析报告。当事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虚心接受处理意见。五、因地测防治水人员渎职而酿成透窝、突水,造成重大工程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地测科长必须立即如实的向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实事求是的介绍情况,参与分析、接受教训。当事人要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接受处分。六、地测防治水人员每月必须定期召开“地测质量”“业务保安”和
f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业务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质量问题和地测防治水事故发生。地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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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导线及中腰线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