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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汇报制度
一、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平安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1病房诊治为题:包含错误诊断、严峻漏诊、错误医治、医治不及时、院内感染等。2、不良医治:包含错用药、多用药、药物不良反响、输液反响、输血反响等。3、意外事件:包含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4、辅助检查问题:包含汇报错误、标本丧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峻并发症等。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手术方法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病人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6、医患沟通:包含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三、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分级1、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2、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3、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为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4、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觉错误,未能形成事实。四、接收汇报部门不良事件一律汇报至医疗平安科,根据事件涉及的科室,由相应的职能科室解决。五、上报流程〔一〕汇报形式1、书面汇报。发生平安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觉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汇报表》,上报至医疗平安科。2、紧急汇报,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峻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二〕发生或者发觉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马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损害扩大外,应马上向所在科室主任汇报,同时采取适宜的形式上报医务部。〔三〕各职能部门在接到汇报后应登记备案,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催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排除隐患。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领导。四如上报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六、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汇报的自觉性、保密性、非惩处性〔一〕自觉性:医院各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