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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又称企业管理规范,是企业管理中各种管理条例、章程、制度、标准、办法、守则等的总称,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力的重要依据。它是用文字形式来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企业管理的准则,也是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既符合国家法律,又适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对于用人单位实现劳动用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重新审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自觉行为。但是,也有相当的企业在制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存在内容和程序上不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成为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诱因。为服务企业,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规范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订,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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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总工会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选择了部分较为规范的企业的规章制度,略作删节,现予公布,供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参考和借鉴。另外,由于规章制度涵盖的范围广泛,我们除了推荐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外还推荐了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一起予以公布,希望能给用人单位一些有益的启示,择优选用。由于公布的规章制度文本来自各类行业,企业情况各有差异,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希望大家在参考时应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规范使用。通过依法、科学管理,降低用工风险,减少因规章制度不合法、不合理引发的劳资矛盾,并做到在调处劳资矛盾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此也请各用人单位将本单位有特色的劳动规章制度推荐到市劳动保障局或市总工会,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以各种形式不定期地对优秀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布,以期带动全市用人单位夯实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总工会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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