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科案例分析毕业作业
王老汉诉李女士、王晓楠继承纠纷案
目录
f一、案情介绍二、争议焦点三、分析与结论四、附录
ff入王晓楠名下,并与王老汉约定,这笔钱除用于王晓楠的学习生活医疗开支外,任何人不得动用,直到王晓楠年满16周岁止。
案件焦点:
1、关于继承人范围的确定。2、关于本案遗产范围的确定。3、关于继承人的权益。
分析与结论:
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由于事实清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本人认为可以做出如下结论:
首先,本案中王小军的遗产及其继承人权益核算如下:遗产有26000元,扣除李女士所有的二分之一,实际为13000元;继承人权益有334000600000万元。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分割如下:遗产13000元,李女士、王晓楠、王老汉各分得三分之一,即李女士、王晓楠、王老汉各分得433333元;继承人权益除法院判决支付的交通肇事赔偿款334000元和王晓楠名下的500000万元外,余款100000万元,李女士、王晓楠、王老汉各分得三分之一。
对此案为何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本人认为:1、关于继承人范围的确定。遗产继承案件,首先必须明确谁是合法继承人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王老汉为被继承人的父亲、李女士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王晓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人均是王小军的合法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王小军生前遗留的为其所有的合法财产。
f2、关于本案遗产范围的确定。本案的复杂之处就在于被继承人遗产范围的确定,由于是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前的财产和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获得的财产能否都应该成为划定遗产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应当以2010年9月2日王小军死亡时其所有的合法财产确定为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开始继承。王老汉与李女士争议的焦点在于王小军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责任人给付的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能否按照遗产继承;存在王晓楠名下的500000万元赔偿款是否应当作为王小军的遗产进行分割。本案中,交通事故赔偿款和企业工亡赔偿款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获得的财产,显然这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根据查明的事实,王小军生前的银行存款26000元除属于共有人李女士的部分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李女士应享有二分之一),可按照法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