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侵权构成之因果关系实例分析
作者:张蓓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6期
摘要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本文运用实证分析方法,针对两起具体案件进行实例分析,并由此引发对侵权案件诱因与损害结果的法律因果关系的定性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运用比较研究方法,针对不同法系对此问题有不同的见解,展开分析。关键词侵权构成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作者简介:张蓓,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教师,讲师,主要从事法律及相关教学研究工作。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605002一、诱因案件中的法律因果关系定性实例案例1:上诉人乘台湾客运汽车,司机在行驶中紧急刹车,导致其头部严重受伤,造成精神分裂症。关于其因果关系,台大医院鉴定略谓:“上诉人所患紧张型精神分裂病并不是直接由车祸外伤所导致,应该是事发前即已呈现精神病之前驱征兆,只不过该事件正好诱发其潜伏之病态,而表现出明显之精神分裂病症。车祸外伤显然可能对其病症明显化有影响,但是如无此车祸外伤,上诉人目前的病态也可能因任何身体、生理、心理、社会压力因素而诱发。”最高法院据此鉴定认为:“因车祸受有外伤,通常并不足以生有精神分裂症之结果,本件车祸与上诉人目前之病态并无相当因果关系。”案例2:被告驾驶小客车,沿鞍山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鞍山道与卫津路交口时,追尾撞击同车道内向前方行驶的原告驾驶的小客车,造成原告车辆损坏及原告受伤。交管部门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负事故责任。法院结论认定:被告人应该对原告就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对于原告伤情与本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申请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虽否认原告的颈椎病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是认为本次事故可以诱发原告颈椎病出现临床症状,故被告应对原告因事故引发的颈椎病临床症状的治疗以及由此发生的其他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二、案例引发的理论思考(一)“若无、则不”因果关系定性规则的提出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是指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或其所有或占有物的肇事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
f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对于因果关系的论述都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原因力理论,也有人称之为相当关系说。原因力可以划分为事实原因力和法律原因力两个层次。事实原因力的判断主要运用若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