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包含着人际间的温馨、理解和信任,包含着发乎人心的骨肉之情,讲究的是“情理”和人际关系的对称性、和谐性。“五伦”说主张的君臣关系,集中反映在《尚书》《左传》《孟子》《老子》等先秦典籍的民本主义表述中,其精义有二:其一,下是上的基础,民众是立国的根本。《尚书》中的“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此精义的著名表述。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孟子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名论。其二,民意即天意,民心即圣心。《尚书》载周武王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又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五伦”说对君与臣两方面都提出要求:“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民本主义者的一个经常
f性论题,是“爱民”“利民”,反对“虐民”“残民”。孟子反复劝导国君“保民而王”,荀子则有警句:“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唐太宗与魏征君臣对中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名论,即承袭于此。在其他人际关系中,“五伦”说同样提出双向性要求。例如,在夫妇关系上,以“义”为标准,强调“夫妇以义事,义绝而离之”“夫不义,则妇不顺矣”;在父子关系上,主张“父慈子孝”;在兄弟关系上,主张“兄友弟恭”。清末民初的学者梁启超将“五伦”的精义概括为“相人偶”,也即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五伦”说对人们提出互敬互助的要求,以形成较为和谐的人际关系,在今天来说也不无现实意义。当然,“五伦”说作为宗法等级社会的产物,侧重强调“义务”,尤其是下对上的义务,而基本没有涉及权利问题,没有对民众享受权利和运用权利给予法定性的肯认,故我国传统社会不可能充分实现社会和谐。我们今日建设和谐社会,可进一步弘扬“五伦”说在人际关系上的双向观照、和谐相处之义;同时要超越前人,有所创发,如在义务与权利的统一上实现不同层级的良性互动则有助于处理社会人际关系,如政府与民众关系、劳资关系、民族关系、医患关系、家庭关系等。这是社会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选自2014年5月30日《人民日报》第7版)6.关于“三纲”说和“五伦”说,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动将其归在“旧礼教”名下加以摒弃。B.“三纲”说与“五伦”说是儒家伦理学说的组成部分,分别代表中国伦常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