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制度及处罚
为加强供电所“防火、防盗”管理工作,保证供电所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正常工作秩序,杜绝发生火灾、被盗事故,特制订本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关于“防火、防盗”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2、供电所“四防”领导小组成员是“防火、防盗”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3、供电所每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掌握“四防”安全知识。4、利用所召开例会的时候,组织全所员工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5、消防器材要严格按照指定位置,放置要求进行放置、摆放位置必须醒目,严禁另作它用,严禁摆放在地面潮湿和易被风雨侵蚀的地方,防止锈蚀和失效。6、供电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政策,按规定存取现金,财务室、营业室的大小金柜要明确专人管理,出现余款没有及时存放银行的,要及时上报所长,以便做好临时保卫措施。7、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要分开存放,严防被盗。个人贵重物品、现金不准存放单位,一旦丢失,
1
f所内概不负责。8、要加强材料管理,材料必须存放在防护设施的库房内,材料出、入库必须履行出入库手续。9、要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每日交接班前,要重点对防盗装置进行检查,如防盗装置发生故障,应立即向所长汇报并做好记录。10、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准喝酒、赌博、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1、未经所长批准,不准留外来人员逗留、住宿。12、不经所长同意,所内任何物品(不包括个人随身配备的工器具)不准私自携带出门。13、加强巡视检查,对重点防火、防盗区域内至少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一旦发生火灾、被盗事件要及时报警。要熟悉火警、盗警电话,随时检查防盗报警设施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所长汇报。14、加强节假日的防火、防盗工作。所里对消防设施实行周巡和年检制度(半年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消防器材情况及时记录二、处罚措施1、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给供电所造成被毁、被盗事件的,物品价值在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责任人承担
2
f全部赔偿被毁、被盗物品的原价经济损失;被毁、被盗物品价值超千元以上的,责任人赔偿被毁、被盗物品原价的30以下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规定处理。2、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监守自盗并串通犯罪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