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1、到边到底。考核从高管层到所有员工,从经济指标到制度执行,从项目管理到风险防范,从工作表现到行为规范,均为考核内容。2、易于操作。在既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量形成具体细化的考核细则,便于实际操作,便于考核实绩与业绩,不在考核过程中牵涉过多的人力与精力。3、突出重点。考核的重点是经济指标、制度执行、风险防范及个人岗位职责履行。4、全员参与。从集团公司高管层到每一位员工都参与考核;既有自评,也有互评,更有高管及部门、分公司经理的评定。5、奖惩结合。有奖有惩、奖惩结合,以加为主、以减为辅。考核结果与分公司绩效、与个人薪酬紧密联系,体现考核的权威性。二、高管层考核(一)考核及薪酬计算1、分管范围内分公司、子公司、部门经理的平均得分即为个人考核得分。2、50年薪工资未发放部分×考核得分÷100,即为年薪工资考核部分实际发放数。3、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明确交办的事项,如未能完成,在个人考核得分中每项扣5分,在50考核工资中扣减年薪。4、担任分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集团公司高管,考核及薪酬计算,按下述办法执行:(1)兼任分公司经理的分管负责人,参加所在分公司的考核,但只享受绩效工资、超产工资,不得享受其他工资;
f(2)在其年薪工资中提取35,参与其分管范围内各个分公司的考核,即:其分管范围内各个分公司的年终考核平均得分,乘以在其年薪工资中提取的35部分;
(3)其年薪工资中15的部分,参与前述第3项的考核;
(4)如其所在的分公司未完成定额经济指标,则按分公司经理的比例赔偿到位。
(二)指标奖惩集团公司完成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利润超额完成部分的15用于高管层奖励,其中,董事长分配30,其他人员分配70,由董事会决定各自比例;未完成部分的15,按下列顺序赔偿:年薪50的未发放部分、当年股份分红、结转下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的部分,按上述顺序赔偿到位。三、分公司考核(一)考核内容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情况、定额上缴、资金归集、贷款偿还、贷款增收解缴、定额上缴收取标准等内容。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审计管理、党建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3、安全生产及文明工地创建。4、创优及质量管理工作。5、科技及人才工作。以上由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制定详细的百分制考核细则。(二)考核方法1、分公司每月填报一次考核表,分别填报按序时完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