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测试点平面布置本工程在场地地表水出露的3个沟塘进行取水及取土(水上水下各一件)进行腐蚀性分析。每栋楼布置1~3孔采用三重管回旋取土器取一级原状土样,对整个场地4个孔卵石层中的中砂采用冲击取砂器取一级原状砂样。在场地2、3、5、7、8、10号楼各布置一个平板载荷试验点(编号:Z1~Z6),深度10~35m,对粘土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在场地2、5、7号楼布置3个抽水试验点(编号:C1~C3),进行场地的抽水试验,试验井深度深入中等风化泥岩15~25m,并对相应位置进行了钻探,准确判断抽水试验点的地层结构,为抽水试验结果分析提供依据。在场地2、5、7号楼场地中部布置3个常时地微动测试试验点(编号:D1D3)。对1~6号楼各在1个控制性钻孔内布置1个波速测试孔(编号:1KD10、2KD9、3KD8、4KD11、5KD11、6KD11),并对1KD10、2KD9、2KD10、3KD8、4KD11、4KD15、5KD22、6KD7、6KD11、7KD5、8KD5、8KD7、8KD28号钻孔的岩芯进行了岩芯波速测试,以评价岩体的完整性。需要说明的是,因受房屋拆迁进度的影响,1、3、5号楼部分孔位在原方案基础
f上有所移动。钻孔新位置详见各单栋建筑物轮廓及勘探点平面布置图。22钻孔深度221拟建建筑场地内勘探点深度的确定①控制性钻孔是根据勘察规范的规定,勘探点深度的确定原则为:勘察深度应满足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的要求;②一般性钻孔应适当大于主要受力层的深度。在考虑上述原则的基础上,还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软弱下卧层验算、支护体系、工程降水抗浮的设计及对某些不良地质作用追索等的要求。由于目前设计单位未提出有关荷载参数,本勘察报告在不具备变形深度计算的条件下,首先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J366-2004)第414条提供的有关公式计算确定
施工等的要求确定其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为进入中风化泥岩内不小于50m。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到达中风化泥岩顶板。222地下室周边勘探点深度的确定本工程1-9号楼均设1-2层地下室,其周边勘探点的布设原则是在满足地基基础设计的前提下,同时应满足基坑支护体系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