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备设施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
f(1)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5)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6)理论教练员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1)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4)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5)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6)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
f《教练员证》。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