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深圳市彩瑞园艺有限公司
乙方:
杨泽明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序号品种
规格cm
12345678合计
秋枫A秋枫B秋枫C凤凰木A凤凰木B樟树A细叶榕A黄槐
高度900,胸径40高度550,胸径15高度900,胸径45高度900,胸径50高度600,胸径25高度900,胸径60高度100,胸径60高度400,胸径8
数量226113233854130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株160000035200000
株2500001500000
株210000023100000
株22000006600000
株46000010580000
株29000008700000
株200000016000000
株400002160000103840000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38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捌仟肆佰元整);(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
f发票。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
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6、违约责任:(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
支付违约金。(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
付违约金。7、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8、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10年1月1日至
2010年8月31日。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
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代表人:地址:
签订时间:
乙方:代表人:地址: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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