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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商业软件中律师函分析国内企业经常会因为使用盗版商业软件而接到《律师函》,被警告其使用盗版商业软件会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在接到这类《律师函》,往往会比较惊恐,不知所措!其实我们在仔细分析后,大可不必如此!行业内商业软件往往因为价格高昂,年许可费高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一方面因为企业存在承受能力的问题,另一方面国内也存在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致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授权商业软件的情况比较多,当软件版权商发现时,会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警告停止使用、“胁迫”企业向版权商购买许可!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分析软件厂商是如何发现?律师函效力如何?以及企业该如何应对?1、软件厂商如何发现企业使用盗版、非授权软件的?我们大家知道,我们在购买正版软件使用时,需要在线与软件厂商进行验证,盗版软件跳过了验证程序,但软件有“后门”,在上网时会和软件厂商进行通讯,只要有上网通讯,对方就能通过IP地址查询到注册IP地址的公司,软件厂商只需要进行简单的筛查,就能获知盗版软件、非授权软件使用者IP地址信息、公司信息、盗版、非授权软件使用时间等信息,还有可能软件使用终端会上传更多敏感信息,这是第一步,通过盗版软件后门就能让软件厂商拿到盗版、非授权软件使用者名单,第二步,就是在这批名单中再进一步筛查出能通过发出《律师函》就能“胁迫”到购买正版软件的有价值目标。
f2、律师函的效力如何?前面讲了软件厂商第一步获取盗版、非授权软件使用者名单是通过“后门”与软件厂商上网通讯的方式获取,有非常详细的使用时间等记录,这是非常“确凿”的证据,只要使用者无法拿出购买、授权的证据就无法推翻其侵权的事实,但“悲剧”的是,软件厂商根本不敢承认其软件存有“后门”,不论时正版软件还是盗版软件,都不敢承认其软件在未经使用者许可的情况下,会和软件厂商进行通讯且软件厂商会收集该通讯信息,就更不敢将这些信息作为证据提交出来或“透露”出来,因为一方面作为商业软件使用方最关注的是其使用商业软件要能保证企业商业、技术等核心数据不会泄密,如果软件厂商敢承认其留有“后门”获取基本使用信息,那么软件使用方会怀疑其还会获取更多秘密信息,软件厂商会因“安全性”受到消费者怀疑而遭受灭顶之灾,另一方面,从法律上分析,软件厂商非经他人同意,收集他人使用信息,也是对他人的一种侵权行为,特别在欧美对隐私保护极其重视的司法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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