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填写不实,将被取消本人在校期间一切享受帮困助学及各项奖励评优等措施的资格。
3.“学号”一栏新生不必填写,待入学编学号后再补填。4.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年收入填写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一年所有收入;农村农民的年收入填写去年一年农作物折算收入及务工收入等。5.家庭成员栏只填写共同居住的成员。单亲家庭指一方去世;离异家庭须注明非监护方的抚养情况;孤儿须写明监护人的情况及收入和民政补贴;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的,必须注明亡故原因、赔偿金及抚恤金等情况;家庭成员中有伤残人员的,必须出具伤残人员的伤残证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患者的,必须出具病例卡复印件;低保、军烈属及优抚家庭须提供相应证明。6.“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必须填写,不能为空白,如果没有相关内容则填写“无”。7.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助学贷款承诺”栏签名确认。不准备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填写。助学贷款于10月份开始申请办理,具体事宜待报到后向系辅导员咨询。8.“基层单位”指户籍所在或家庭居住地址的直接管辖部门,如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民政部门”指的是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用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代替也可。“基层单位”和“民政部门”公章必须都有,缺一不可。9.“学院意见”栏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页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