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税务机关内部人员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工作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有关政策及程序,编写了土地增值税三道案例题,供对照参考。对于三道案例题中提供的数据情况请忽略。案例一北京市东城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东园小区”项目,在2006年7月,向东城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手续。税务部门对该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清算项目资料进行了验收,特别是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中内容和格式进行了重点查验后,同意“东园小区”项目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在公司提交的“东园小区”项目《鉴证报告》中披露的具体情况如下:、整体项目情况简介1、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东园小区项目,是经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2月以2001231号文件批准投资开发的项目的,座落于东城区XX号,规划批准总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该单位在2003年3月曾到东城地方税务局为该项目办理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手续。2、该项目于2002年初开工建设,于2003年5月开始对商品房进行预销售,根据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提供实测总建筑面积证明为200000平方米,可售面积证书中批复商品房销售面积170000平方米;其余不可出售的自用办公、商业、车库等面积30,000平方米。另外还有配套设施面积12000平方米。3、截止2006年5月30日,可售面积中已出售面积为160000平方米,其中出售住宅120000平方米、出售商业用房15000平方米、出售办公用房25000平方米。剩余未销售面积10000平方米中,已对外出租4000平方米。4、公共配套设施用途分别为:变电站和热力站8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托儿所2000平方米、派出所500平方米、游泳馆4000平方米、自行车棚1000平方米,车库3500平方米。5、该项目在2006年5月通过全部工程质量验收,并取得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6、根据房屋测绘部门对出售商品住宅进行测量后出具的证明为:总商品住宅面积130000平方米、总商品住宅共7栋为1040套,按单栋计算后,每套平均125平方米,属于2级土地,根据2006年北京市公布的每平方米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7104元,规划批复的项目容积率为25,因此按照普通标准住宅三个条件的标准,已出售的120000平方米商品住宅,可以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政策。7、该项目已销售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6000020000080。二取得收入情况说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