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及其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经常组织他们与在外务工的父母进行通话。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增加留守儿童与教师接触的机会,以弥补亲情缺失,使留守儿童得到学校和教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重视和善待学困生,不抛弃、不放弃,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多关爱、多鼓励,多表扬,多谈心,与他们交朋友,走进他们的心灵,使学困生振作精神。(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2012年10月至12月底)各校要认真总结“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整理活动资料,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各校着力在加强学生德育管理、安全法制教育以及师德师风建设上求创新,建立长效机制,把已有的成果坚持下去,推动全县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平安和谐校园的持续建设打下基础。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普教股、安管股、法制股、教师进修学校分别牵头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法制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指导。其他股室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维护学
f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各中心校、县直各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细致安排,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2、严格落实责任。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校,各乡镇中心校与辖区内各校,各校校长与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对教育系统全体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做明确的界定,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稳定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督导检查。教育局要成立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校的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巡回督导检查。各中心校、县直各校要每周向教育局汇报活动开展进度。教育局定期通报,对走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的学校提出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严明考核奖惩。为确保工作实效,教育局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活动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的党纪或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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