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2016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重点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我省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的任务要求,按照“五年任务、两年完成,首年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2016年全面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及同步搬迁人口9万人,共计1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综合考虑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土地整理、建设周期等客观因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4月份全面启动,6月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左右,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左右。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
f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以及确需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对象的最终确定,以县级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列入县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名单为准。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一)集中安置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建设47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19万人左右。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53个,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41万人左右。依托旅游景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建设23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07万人左右。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建设245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76万人左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22万人左右。(二)分散安置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地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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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搬迁对象13万人左右。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安置。迁入地和迁出地政府制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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