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一、总则1水利工程项目管理预算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预算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管理预算在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项目,则指批准的利用外资设计概算。下同基础上,以利于投资人和项目法人对投资进行有效的管理为目的,主要根据工程分标方案和招标文件进行编制。2项目管理预算静态总投资应小于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总投资。项目管理预算的静态总投资是项目法人管理静态总投资的最高限额,是制订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完成投资统计报表、考核工程造价盈亏、验核工程经济合理性、保证承发包工程合同实施,以及投资人对项目法人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3项目管理预算按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年价格水平,以招标设计工程量为主进行编制。可对设计和其他原因造成的各项目工程量变化,施工条件、工艺条件变化,在批准的设计概算静态投资总额度之内进行合理调整,允许项目管理预算的项目设置和费用额度与设计概算有所不同,以利于项目法人结合工程实际加强对投资的控制和管理。独立费用的项目管理预算,宜以初步设计概算所批准的额度为依据。4项目管理预算一般应在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完成后进行编制,可根据工期的长短一次编制完成,也可随各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完成的不同时段,有针对性的分期编制招标工程的项目管理预算。待各单项的项目管理预算编制完成以后,汇总编制项目管理总预算。但由项目法人直接管理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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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服务采购项目如监理、设计、咨询等各项独立费用应尽早完成其项目管理预算的编制工作,以利于对费用支出进行控制和管理。
5项目管理预算编制,一般应根据建安、设备、独立费用等不同工程或费用性质进行分类,以项目管理预算工程量和相应单位价格为依据,分别测算出各分类工程的价格因子权数。该权数即作为计算工程分年度价差所需各分类工程变值权数的依据。
6项目管理预算的项目划分、工程分类等内容,在本办法中主要以水利枢纽工程为示例,调水、供水及灌溉等工程可根据工程本身的特点予以增删调整。
二、编制依据1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办法》;2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3工程招标设计文件、图纸;4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决定;5出资人资本金协议;6工程融资协议;7其他有关文件、协议、合同。三、组成内容项目管理预算由编制说明、总预算表、项目预算表、其他计算书表及附件组成。主要内容如下:1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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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工程河系和兴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