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超过部分
1455
元至
4155
元的
10
105
3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超过部分
4155
元至
7755
元的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超过7755元至27255元

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

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

的部分
35
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13505
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20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