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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安全医疗办。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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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纪检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
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医院个人或科室
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护理、后勤、保卫、设备、院感、药剂)

↑提出一般实施意见
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

↓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党委会


说明: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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