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词格律常识
中国古典诗歌源远流长,体式纷纭有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乐府诗、格律诗等。概而言之,可大致分为古体诗与近体诗两大类。
古体诗写诗不讲究平仄,不要求对仗,押韵较自由,每首诗的句数、句式没有严格规定。唐代人将这样的诗歌统称为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比如教材中曹操的《短歌行》、李白的《行路难》、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陆游的《关山月》等。它包括:四言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杂言体诗、楚辞体诗、乐府诗、歌行体诗等。
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是唐代形成的一种格律体诗,它在句数、句式、平仄、对仗、押韵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就是格律诗,反之则是古体诗。
近体诗句数的规定:绝句每首四句。律诗一般每首八句,超过八句的律诗称排律或长律,它的句数必须是双数。句子的字数有五言、六言、七言三种。每首诗句式整齐划一,略无参差。唐宋以来流行的体式有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和五言排律。律诗固定为八句,两句为一联,第一、二句称首联,第三、四句称颔联,第五、六句称颈联,第七、八句称尾联。每联的上句称出句,下句称对句。
近体诗字声平仄的规定:平声,指古汉语四声中的平声(相当于普通话中的阴平和阳平);仄声,指古汉语四声中的上声(相当于普通话中的上声)、去声(相当于普通话中的去声)和入声(如茶、北、日、月、鹿原为入声字,在普通话中已消失,分别成为平、上、去三个声调的字,音韵学上称为“入派三声”)。近体诗严格要求按一定规则交替使用平声字或仄声字,因而诗歌的音律抑扬顿挫,富于音乐美。
它的平仄规则:一是以平仄相间的原理调配每句诗中各个字的声调。固定为四种基本句式:以五言诗为例
①仄仄平平仄(按第二字和最后一字的平仄,此句称为仄起平收式)
②平平仄仄平(平起仄收式)
③平平平仄仄(平起仄收式)
④仄仄仄平平(仄起平收式)
七言律诗也有四种基本句式,其规律是在五言律诗的句首加上与之平仄相反的两个字:
①平平仄仄平平仄
②仄仄平平仄仄平
③仄仄平平平仄仄
f④平平仄仄仄平平
以上八种基本句式,也就是近体诗单句平仄的主要规则。各种类型的绝句和律诗格式都是由这些基本句式组成的。
二是以粘对循环的原理组接各首诗中的各个句子。所谓对,即是处于偶数位置上的诗句,其平仄格式必须与上一句相反。如第三句是“仄仄平平仄”,第四句须是“平平仄仄平”;如第七句是“仄仄平平平仄仄”,第八句须是“平平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