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五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
f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
f实施。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