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证件为准(学生证、身份证)。(4)若参赛队伍对比赛过程或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24小时内,向比赛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5)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校团委老师、承办院系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分管体育部常委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6)正常比赛对抗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若因比赛外的不文明现象或更严重的冲突事件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将严格按照烟台大学xx年学生排球赛的处罚规定处理。(7)队员凭有效证件上场比赛,在入场前将比赛证件交予比赛监督,比照确认场上队员。(有效证件仅限学生证、身份证)(8)每队队员的服装必须统一且号码清晰明确,否则不得上场比赛。队员不得佩戴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如手表、珠宝饰品、发卡等。(9)赛程中编号靠前的球队为主队,编号靠后的球队为客队,当双方球队的队服颜色相近时,则按照主队队服为浅颜色客队队服为深颜色的原则自行协调。
f(10)比赛双方观众划分区域,如一方观众所在区域出现问题,该方院系承担全部责任。各院系自律部负责维护好院系比赛现场秩序,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11)各院系需报比赛监督两名,上报人员应具备基本排球知识。(12)每场比赛设有比赛记录员一名,比赛监督两名,负责记录比赛过程和成绩。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两队队长需主动到球场中线处找到记录员,在比赛记录上签字以示比赛公平有效,若比赛过程中各队记录数据与记录员记录数据出现偏差,在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以记录员记录为准。(13)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院系需向烟台大学学生会体育部缴纳押金400元。若球队和球员在比赛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罚金将从此押金中扣除,如无处罚,押金将在比赛全部结束后一周内全部退还。5、比赛规则(1)排球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得分的队伍同时获得发球权,队员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每局比赛先得2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决胜局先得1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获胜。当比分为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备注3月23日(周三)
f召开各院系部长动员大会,发放球员报名表,比赛监督表,裁判员推荐表。3月25日(周五)各院系排球队队长抽签,并领取比赛章程、赛程。3月28日(周一)各院系体育部长开会交球员报名表和监督、裁判表,并对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