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金融组织体系概述
一、金融体系的构成金融体系一般是指由各种金融机构组成的组织体系,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也会发生变化并逐步健全和完善。构成我国金融体系的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金融监管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证券、保险除外)实施管理和监督,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中国证券会是我国证券业监管机构,负责对证券业和期货业的监管。中国保监会是我国保险业监管机构,负责对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监管。第二类是经营性金融机构,它包括: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不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有三家,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一般是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盈利性机构。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另外还有十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各中心城市设立的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合资银行。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发行人、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各种国有、股份制和合资的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和农村信用社,是群众性合作制金融组织,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各种信用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职处置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二、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政府管理货币金融的最高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具有发行货币的垄断权,是发行的银行;代表政府管理全国的金融活动,经理国库,是政府的银行;在商业银行资金不足时,向其发放贷款,是银行的银行。世界上最早设立的中央银行一般认为是瑞典国家银行,1656年由私人创造。但被公认为现代中央银行“鼻祖”的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