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高质报送部门归档材料管理制度
1、为规范和加强学前教育系档案材料报送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系部全体教师。3、系部领导是对外报送资料的决策者,副主任负责对外报送资料的监管工作,做好对外报送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报送资料应当经系主任审核批准。4、系部的全体教师对学生的隐私信息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5、依照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资料的,在报送资料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报送资料,经负责人审核,报系部领导审批,并由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报送。报送资料的经办人、负责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办公室对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负责。6、办公室对报送资料事项的报送依据、报送对象、报送资料的类别、报送时间等予以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7、系部全体教师建立办公电子邮箱,各负责人使用电子邮箱进行报送资料的传递、发送、接收、阅读、回复等。8、系部全体教师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系部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系部应给予该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的处分。
f9、本制度由系部领导层负责解释和修订,自系部领导层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f关于按时高质报送部门归档材料管理制度
学前教育系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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