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管理指标构成及管理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序号
指标
标准
1
顾客满意度见评分细则
权重10
分值10分
2产品质量
3
安全卫生及设备完好
4部门协调
见评分细则见评分细则见评分细则
10
10分
30
30分
5
5分
5组织纪律
见评分细则
5
5分
6服务规范
见评分细则
20
20分
7成本控制
见评分细则
20
20分
月度考核时,管理绩效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
等级,经考核小组成员评分达到95分以上者为优(含95分),发放管理绩效工资的120;评分结果在90分95分之间者为良(含90分),发放管理绩效工资的100;评分结果在85分90
f分之间(含85分)者为中,发放管理绩效工资的80;评分结果在8085分之间者为合格(含80分),发放管理绩效工资的60;评分结果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管理绩效工资。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五、行政处罚1、连续考核时,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经营绩效指标或管理绩效评估均为不合格,分店总经理报公司批准后可以决定续聘或解聘。2、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可做出警告、记大过、罚款、甚至开除处分。六、其他规定执行绩效考核办法后,餐饮部仍接受分店的监督管理。七、适用及生效本办法自六月一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绩效考核小组。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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