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谷乡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议事决策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中共西谷乡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银河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和县委的指示、决议、决定,自觉服从县委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确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4、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都应以乡党委会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f5、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二、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类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乡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3、应当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类1、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会、乡属科级(或相当于)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事项;2、市、县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等人选的推荐和提名;3、对乡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奖励政策及干部收入分配管理政策。(三)重大项目安排类1、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全镇总体规划;2、全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人才工作规划、重大社会事业安排、就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重要政策措施、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