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审批签认;最后由总经理审批签认,报成本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设计变更通知单1.可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或设计方提出;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同时附有预算,报送建设方及监理方审核,同
时建设方征求设计方可行性意见,同意后方可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文件编制;建设方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工程部提前交由施工单位编制预算,一并报送建设方和监理单位审核;3.在完成公司内部申请会签后,会签结果为同意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按要求格式编制施工图修改通知单(格式见附件四)。4.设计变更记录撰写完成后,各方签字盖章后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建立台帐,并分发各单位。5.施工图修改通知单原件份数不应少于4份,其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1份;建设单位的施工图修改通知单原件由资料管理员存档并分发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复印件各一份。6.设计部与工程部配合完成必要的与设计方的技术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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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五章设计变更的内容要求1.设计变更中应包括:项目名称、变更原因、部位、数量、经办人及签证日期
等。2.文字内容应明确具体、用词应准确肯定,不能存在未尽事宜和不同理解
的语句。3.采用图示表示位置尺寸,图示内容应标明轴线、尺寸、原图做法或材质,
现变更后的做法或材质,达到工程计量要求。4.设计变更内容不得涂改,内容栏不留空白。5.设计变更应按统一标准要求进行编号,由监理单位统一下发。6.对于交叉索赔事项,建设方工程部应在设计变更单或会签单中明确责任
方,且责任方需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设计变更的管理要求1.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统一协调管理。2.设计变更在会签完成后,由工程部填写内部编号、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应具体详尽,记录每一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号、内容、时间、施工单位、原因归属、执行及完成情况等。监理单位应亦应建立变更台帐并及时更新设计变更的台帐。工程部每月20日向成本管理部提供设计变更台账及其内容。3.工程部应全过程跟踪设计变更发生、执行及完成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并及时验收;组织成本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实施前后的部位、状态、工程量等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鉴证,成本管理部和工程部应共同签字确认,尤其对于隐蔽工程的设计变更的现场鉴证,还应附上前后实施对比图片资料。监理单位应及时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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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踪检查,对不按设计变更文件施工、验收不合格、不经监理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的情况,除扣除相关费用外,还要提请建设方对责任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