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关制度及职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员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熟悉代理项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限等业务要求。二、做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宣传、发动工作,当好为民服务的宣传员、工作员、服务员。三、认真做好代理登记,妥善保管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证件等资料,及时办理承诺事项。四、按时参加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六、妥善保管好各种资料,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首问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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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凡基层、上级或外单位来人来电,为民服务中心第一个被询问人或第一个接听人是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首问职责,热情文明接待来人,接听来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回避、推诿、搪塞。
3、来人来电咨询有关事项,能予以解答的,要耐心解答;本人不能解答的,需由其他同志解答的,应主动为其找人解答。
4、来人来电反映情况,提意见和建议,应虚心听取,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反映。
5、来人办理有关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属于镇其他办、站、所职责范围的,应主动为其引领予以受理;非本镇职责范围的,应详细告知办理途径。
6、首问人不履行首问职责的,一经发现,由镇党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导致影响工作、损害单位形象、损害党群关系的,予以严肃处理。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次性告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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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代理点或电话咨询办理属于本代理点职责范围内的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如果服务对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如果服务对象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一次性告知所要补齐的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三、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全程代理业务范围的,要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并将服务对象带到相关部门。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和依据。
四、接待投诉举报者,要一次性告知投诉者:说明自己的身份;陈述被投诉举报者的详细情况;提供主要证据材料或调查线索,线索不具体无法调查的,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不属本代理点管辖范围的,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