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学生及学校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四、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五、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七、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八、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九、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十、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十一、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十二、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
f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十三、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十四、南门、西门二十四小时都有工作人员值班,禁止周边居民或非校内人员以学校为通道,扰乱学校的教学秩序。
十五、门卫应认真履行职责,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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