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1111号【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206【实施日期】201112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11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晋中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提升我市火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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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控能力,建立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工作形式,动员全社会做到排查整治火患不留死角,最终实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目标,加强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能力和处置效率,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县、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和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工作目标各级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彻底、宣传教育培训到位、消防管理严格。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全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三、工作内容(一)科学划分网格1.政府网格系统。建立四级网格系统,市政府为第一级网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第二级网格,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各县(区、市)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为第三级网格,成立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组长,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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