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审查。
第十二条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新建、技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当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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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分期投产的矿井,其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第十三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
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二)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三)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第三章瓦斯抽采系统
第十四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
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
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第十五条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
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
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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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抽采达标时抽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