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煤矿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向大气排放瓦斯。第五条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第六条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
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
的;
2
f(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
的;(四)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
的;(五)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
的;(六)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
的;(七)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
的。第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以下统称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责。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矿井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
3
f科、区(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
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第十一条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
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井生产规划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