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认为有推广价值的,则对成果进行收购,无偿在内部其他单位进行推广。
第二十条焦煤集团各单位应建立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大力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益激励机制,使科技成果完成者从推广转化中受益。
第二十一条焦煤集团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着力把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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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值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到生产经营中,使科技成果落地生根。第二十二条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管理,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
信息平台,同时加强宣传,扩大科技成果的影响力,促进其推广应用。
第二十三条焦煤集团广泛征集年度科技推广项目,筛选出适宜推广的成果,列入年度推广项目计划。各单位也应积极组织进行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推广计划下达后,应成立项目推广小组,由成果完成单位配合,进行必要的理论培训、实操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在适宜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的研发项目组根据需要也可直接转变为推广项目组,形成成果转化一条龙服务体系,参与成果推广转化的各个阶段。
第二十五条列入推广计划的项目要填写计划任务书,并按照成果推广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推广,定期填报推广应用进度报表。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提交推广应用总结报告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有关材料,上报创新办。
推广项目组在推广过程中应进行再创新,若通过进一步开发,在原有成果技术基础上,又有重大创新或超过了原有技术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果,可按照有关程序继续申请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进一步推广。
第七章科技成果验收结算
第二十六条焦煤集团及各单位应建立科技成果验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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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体系,由领导小组确定验收结算专家组,负责对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益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衡量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七条科技成果验收结算应提交成果推广验收结算申请、推广应用总结报告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创新办对推广验收结算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报验收结算专家组。
第二十九条验收结算专家组对成果进行审核评定,认定推广效益,制定推广成果效益结算方案。推广奖励综合评分表见附件3。
第三十条推广成果奖励方案报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按领导小组批复的推广成果奖励方案进行结算。推广奖励结算按季度进行,奖励资金纳入各级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管理。
第八章科技创新市场考核
第三十一条为了在焦煤集团广泛推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