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次迟到,予以辞退。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二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均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
档案。第三条人事档案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地分公司在当地招聘的员工,
人事档案由片区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并及时输入人力资源系统。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新招聘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的档案。第五条员工个人及家庭的基本状况。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及奖励、惩罚决定存入人事档案。第七条员工解聘、辞退、离职、调出时,档案的转调工作。第八条人事档案为密件,须合理存放,重要人事档案(公司大堂经理以上人员)不得泄露机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f第九条因各种特殊原因,如档案丢失、毁损等,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其重新建立人事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
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范围
第二条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外(董事会成员、片区总经理、各部部长),均属考勤范围。
第三条特殊岗位上的员工,经主管总监批准,分公司的经片区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不参加考勤。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迟到:迟到5分钟(含5分钟)罚款5角,1130分钟罚款4元,迟到31120分钟以半天事假论处,迟到1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并且要照常上班;一个月迟到3次以上(含3次)者,只发放基本工资,月度奖金不予考虑。
第五条旷工:因私事不请假擅自提前下班或休假,视为旷工。普通员工旷工半天罚款20元,旷工一天罚款40元,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旷工一天以上除名;干部岗位的员工旷工予以除名。
第四章休假
第六条节假日:公司属于餐饮行业,节假日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安排。
f第七条休假:员工的公休假当月按规定休完,原则上不存假,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安排休假,每月月底前按如下方式计算发放:
(月评定工资工龄工资)÷30天月×余假天数
员工因特殊情况休长假,当月工资按如下方式计算发放:
(单位按级评出的当月工资工龄工资)÷30天月×上班天数
大堂经理、后堂经理级别人员每月享受4天公休假
第八条病假审批:店内员工申请休病假,由店经理批准,超过10天上报总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九条超假:当月的假(含探亲假和婚假)都休完后,再休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