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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流浪乞讨人员、收破烂人员等等,居住在工厂宿舍或在城市与农村相结合的城中村,租住在十平方米左右的“单房”,中国大陆的企业普遍不同程度违反劳动法,工会制度名存实亡,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政治地位,无法表达自己的声音,往往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工作条件最差、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他们是贫富巨大差距的压力承受者,和城里人一样承受通货澎胀、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的压力,同时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
f中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三)农民工的社会地位
大量的青中年农民工进入城市,使农村产生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其中大部份农民工跨省流动打工,脱离农村原有的生活社区。文化差异、城市制度排拆和思想观念歧视,使他们很难融入城市新的社区,遇到法律纠纷,生活矛盾,感情问题等容易走向极端,跳楼、跳桥、自杀成为他们不得已的维权方式,部份农民工成为城市的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制造者。农民工处在社会压力的最底层,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成为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主要防范对象。
二农民工的相关问题
(一)农民工的工资问题
2005年我国农民工已达到12578万人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
对我国GDP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农民工工资水平却长期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农民工
对GDP增长的高贡献与其较低的工资收入水平形成较大反差从而形成了农民工创造的市场供给与其由工资形成的市场需求的明显差距进而造成社会总有效需求不足。
表1120012005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情况
项目
农民工
城镇职工
数量
年平均工资年增长率年平均工资年增长率
年份
(万人)(元年)
()
(元年)
()
2001
8961
5502

10870

2002
9400
5597
17
12422
143
2003
9820
5279
057
14040
130
2004
11823
6471
226
16024
141
2005
12578
6577
16
18405
149
数据来源根据2001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年鉴》《中国经济年鉴》《农村政策法规调查
与研究2005》以及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历年数据进行计算整理所得。
2004年农民工一年创造的GDP为312234亿元。2004年全国GDP总量为1598783亿
元。据此计算得出2004年农民工一年创造的GDP占全国GDP的195。而农民工工资收
入水平远低于对GDP及其增长的贡献。2004年农民工外出务工年均收入6471元。据此数
据计算2004年全国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为76507亿元占其所创造GDP总数312234亿
元的245即不到14。而发达国家的人均工资成本占人均增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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