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的起草说明
20071210
为便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监管方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有关人士全面理解《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的内容和相关背景,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不动产评估准则的必要性不动产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评估也是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发现不动产的价值是实现评估目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一个完善的评估准则体系离不开对不动产评估的规范。在评估实践中,目前,我国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已有一套成熟的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年)《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GBT185082001年)等。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1996年)也对土地和房地产评估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满足资产评估业务的特点和实践要求,更好地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在从事涉及不动产评估的资产评估业务时规范执业,我们本着充分借鉴、选取所用、增进所需、系统完备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资产评估实践需要,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以使准则体系完备、有效。二、不动产评估准则的起草思路(一)按照具体准则定位,重点规定不动产评估的业务操作和披露特点要求。
f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动产评估准则是属于纵向第二层次中的具体准则。本准则重点规定不动产评估的业务操作要求和披露特点要求,有关评估报告、程序、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的内容,已在资产评估相关准则中规定。因此,基本概念、基本术语上与基本准则保持一致,注重与基本准则、已颁布的其他评估准则和正在制定的相关评估准则的相互衔接。(二)借鉴国际及国外评估组织关于不动产评估的相关规定。不动产评估是资产评估的重要领域之一,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以及美国、欧洲等国家的评估协会都制定了相关准则,以规范不动产评估行为。本准则注意借鉴国际经验,以利于推进行业的国际化,在起草过程中借鉴了国际评估准则(IVS)、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关于不动产评估的相关准则,以及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的《评估与估价手册》(RICSApprais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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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l)中关于不动产的评估规定。由于本准则体系是规范我国评估行业的,准则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我国评估实践,没有简单地模仿或照搬国外的条款。(三)在具体的评估方法上充分借鉴我国现行房地产估价规范与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