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11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2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13公司的计划发展部负责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的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论证、项目审定,负责公司本部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监管,以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是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2投资21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投入新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谋求经济效益的经营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合资、合作
f联营、租赁经营等。对内投资包括: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房产、营地建设)、设备购置、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科学技术研究等。22投资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高新技术和集约化为经营手段,逐步形成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体系。23投资必须经过前期立项和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国家产业政策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它方面的分析。24投资立项的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提出单位和部门拟定上报,可行性论证主要由公司总部计划发展部以及有关专业机构联合进行。可行性论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及可靠。25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26公司所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公司严格控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所属的各经营机构,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合作、融资、担保等经济行为。27投资方式包括:(一)直接或间接投资;(二)资金或实物投资;(三)资源性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28投资项目是指设备更新及购置、基本建设、对外投资或其他投资
f等项目。(一)设备更新及购置包括海外经理部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