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环连综整实方村境片合治施案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二○一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号精神,《平64按照顶山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政办〔2011〕44号印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时限划分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144号要求,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时限为20112013年。按照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阶段逐步推进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
f1、2011年主要任务是完成已确定的“赵庄乡赵庄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和“石桥镇石桥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城关镇的南关社区、周庄镇的周庄村、杨庄镇的杨庄村、商酒务镇的商酒务村、大营镇的大营村、肖旗乡的肖旗村均为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至2011年12月底前,需完成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2012年主要任务是对未开展环境治理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闹店镇的闹店村、李庄乡的李庄村、前营乡的前营村、张八桥镇的张八桥村、观音堂林站的观音堂村,至2012年6月底前,完成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截止2012年底,全县范围内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全部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2013年主要任务是对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村庄、城镇周边村庄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村进行整治,解决一批突出兴趣与环境问题。
二、目标任务、预期效果
(一)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3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我县农村用环境基础设施、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我县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