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2017修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为贯彻《关于建立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卫科教发〔2015〕153号)文件要求,依据《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西交一院20155号)要求,规范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人员管理与待遇一、人员管理
第一章保障措施
培训对象即住培医师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
有关管理规定。住培医师的人事管理归我院人力资源部。
单位委派的住培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住培医师、
我院、委派单位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医师与我院签订培
训协议,其人事档案由住培医师委托第三方保管。
二、人员待遇
住培医师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分别按照培训第一年3000元月、第
二年4000元月、第三年50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分为中央生活补助和医
院考核补贴两部分。其中中央生活补助1700元人月,按考勤情况发放,详见
考勤结果处理。医院考核补贴第一年1300元人月,第二年2300元人月,第
三年3300元人月,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发放,详见考核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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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研究生身份的住培医师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分别按照培训第一年600元月、第二年800元月、第三年1000元月标准发放,根据考勤、考核结果对应标准发放,详见考勤、考核结果处理。
对按照规定完成住培医师带教任务的规培教员,医院根据实际带教情况给予带教补贴,标准为300元住培医师月。对带教质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酌情降低发放标准。每位规培教员同时指导的住培医师不能超过3名。对按照规定完成专业基地或培训科室住培医师管理任务的规培秘书或规培联络人,医院根据实际带教情况给予带教补贴,标准为300元月。
第二条培训年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已具有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依据本培训标准结合其临床经历和实践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
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3年。
第二章培训实施第三条住培目标与考核专业基地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