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并已通过验收合格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第二章各级、部门职责
第四条XX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宜居办)负责监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办法。市环保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技术监督指导和水质监测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定采用的管理模式、统筹运行维护管理经费、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管和评估考核工作。
各镇应建立3至5人组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监督工作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建立相应制度,明确职责,制定实施计划。
第六条各村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在镇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各村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员。各村应落实一名责任心较强懂技术的设施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或间歇性运行。
第七条鼓励有条件的镇采用第三方托管运行维护管理方式,聘请有资质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
第三章管理工作基本制度
f第八条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监督工作小组应每月检查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修管理情况,及时监督指导各行政村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村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一)对本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总责。组织研究决定运行维护管理的各项事务、设施管理人员的人选和补贴;(二)每周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监督检查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三)安排资金,落实设施管理人员的补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监管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