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对病历终未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病房的运行病历质量负责。
③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
④上级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上级医师的日常查房记录要求:危重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3天、病情稳定病人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查房记录。
⑤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⑥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归档。⑦死亡病历必须在1周内完成讨论。⑧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⑨抢救记录中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⑩各种检验报告单、图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⑾杜绝患者及亲属阅病历的现象。2、门诊病历:①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②处方必须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三)收治病人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2、收治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患纠纷。不准以任何借口拒收病人。(四)三级查房及会诊
f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1次,副主任以上医师,每周查房一次。
3、对于重危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4、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和院外专家会诊。5、危重病人抢救会诊,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需在24小时内完成,除急诊外,会诊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五)术前讨论1、所有住院手术必须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六)病人和家属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1、知道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2、检查治疗措施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治疗过程中必用药物产生的毒副作用。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4、医疗费用情况5、手术、麻醉过程及其它侵袭性操作潜在的危险性及实施人员。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病人或家属交待的器官组织时。8、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