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防范预案(一)总则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2、各种抢救器材平时要处于备用状态,每周检查或维修,届时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3、从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抬高自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5、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①低收入阶层的患者。②自费患者。③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④预计手术等治疗措施效果不佳者。⑤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⑥在给患者家属交待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⑦发生院内感染者。⑧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发生医患纠纷者。⑨住院押金预交不足者。⑩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⑾需要用贵重药品或材料者。⑿交通事故及其他纠纷的患者。⒀特需病人或经他人介绍者。
f6、对于已经出现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进一步的诊治措施,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实验辅助检查必须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认真分析检查结果。
8、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执行《陕西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室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前必须进行HIV、HCV、HBsAg、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血袋各科保管24小时后方可销毁。
11、各种有创检查及手术治疗等必须提前化验HbsAg、HCVAb、HIVAb。
12、各科室抢救设备必须存放在固定区域,并保证随时可用,严防失盗。临床及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具报告。值班及主管医师应及时追问结果。
13、药剂科保证药品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二)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1、住院病历①首页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各科室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f②科室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