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七十三章)、“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治大国若烹小鲜”(第六十章)。《道德经》字里行间都透露着老子那讲究行自然无为之道的哲学思想。老子处事取怀柔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认自然之法则“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发展层次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行为表现为“功成,名遂,身退”;修为最高境界“无为而无不为”;理想世界“自然”;核心思想“道德”;哲学思辨为“有无”;对应表现为“刚柔”。我们今天所谈论的“道”,就来自于老子的《道德经》。那么“道”到底是什么呢?老子始终没有界定明确定义,因为在老子看来,“道可道,非常道”,“可道”的,注定不是“常道”,能说出子丑寅卯的道,只能是具体小道,不可能是根本大道。换一种断句方式,即“道可,道非,常道”,再看是什么意思:“道”似乎是什么,“道”似乎又不是什么,“道”可以谈论,但绝对谈论不清楚,谈论不透彻,这,就是“常道”。那么,老子所说的“常道”,到底是指什么呢?我的理解是,这个“常道”,应该是稳定的、永恒的,它是一切合理存在的总根本和总规律,是一切相对真理的总和,是宇宙及其间一切事物的普遍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于道的理,才是大道之理;合于道的行为,才是大道之德;合于道的规矩,才是大道之法;合于道的智慧,才是大智慧;合于道的发展,才是真发展。“道”的本质是什么呢?我以为,应该是顺乎自然。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明确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应该取法于地,地应该取法于天,天应该取法于道,道应该取法于自然。我以为,“道法自然”这四个字,就是《道德经》的主旨,是纲领,是灵魂,是主题词。合于“自然”,就是合“道”,不合于“自然”,就是不合“道”,所谓合“道”,即顺乎自然。从静态上说,没有任何污染的自然而然,一切都保持自然的本性,是最美的,是最“道”的。从动态上说,天地不被毁损,生存状态不被毁损,社会发展不违自
f然法则,做人不扭曲自然天性,谋事不违自然规律,就合于道法,就是顺乎自然,就是道法自然。《道德经》一书,一方面就如汉代辕固生所称,老子书为“家人言”。这就是有些地方通俗、简明得就像在家里谈论一样。但是,一方面却并非全是如此。《道德经》是哲学的诗,诗的哲学。字虽少而意多,句虽短而旨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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