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四考试。
第三十二条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合格者由农机监理机构在驾驶证上签注。
第三十三条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驾驶证失效,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一)申请注销的;(二)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死亡的;(五)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f(六)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2年内未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八)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前款情形之一,未收回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有前款第(五)项情形,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2年的,驾驶
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期满换
证。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换证、补证、注销、
60周岁以上的拖拉机运输机组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提交业务。代
理人办理相关业务时,除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经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第三十五条驾驶证的式样、规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
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证件》一致,按照农
业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执行。
相关表格式样由农业部制定。
第三十六条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违反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f第三十七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身份证明还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明。住址是指: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上记载的住址。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等的身份证明和住址,参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二)身体条件证明是指:乡镇或社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包含本规定第九条指定项目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原《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同时废止。附表:准驾机型代号和增驾考试科目附表:
准驾机型代号和增驾考试科目
准驾机型和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