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
二、理论与假设
(一)组织公民行为与任务绩效组织公民行为是自发的、不被正式奖酬制度认可的,但是整体上有利于组织提高绩效的行为(Orga
,1988)。Posdakoff、MacKe
zie、Pai
e和Bachrach(1997)的研究中提出,过去已经发现大约30种形式不完全相同的组织公民行为,但是这些维度很大程度上存在重合。例如,Orga
(1988;1990)提出的组织公民行为有利他行为、礼节、领导喝彩、维护和平、运动员精神、公民道德、责任心等维度。然而Podsakoff和MacKe
zie(1994)的研究结果发现,测量中主管事实上无法分辨出组织公民行为的众多维度。Farh等(2004)通过研究大陆和台湾的组织公民行为,划分出十个维度。此项研究是中国本土化的组织公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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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维度研究,对我国情景下的组织公民行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如此,国内组织公民行为的研究使用该量表进行的实证检验的成果还比较少,未来的研究中还需要更多的工作增强这种维度划分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另外,十个维度的划分使得组织公民行为条目繁多,实际测量中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具有一定的操作难度。鉴于以上原因,本研究中采用的是Podsakoff等(1997)的助人行为、运动员精神和公民道德三个维度的组织公民行为划分。Podsakoff等(2000)在对组织公民行为的文献综述中对1997年的三个维度的定义做了有益的补充。这种三个维度的划分方式台湾学者苏文郁(2005)也曾经使用过,得到了较好的研究效果。助人行为包含了Orga
(1988)提出的组织公民行为有利他行为、礼节、领导喝彩、维护和平、责任心等维度。运动员精神和Orga
(1997)对运动员精神的界定一致。但是Podsakoff等(2000)认为Orga
最初的研究中对运动员精神的定义过于狭窄,他们认为运动员精神,不仅是在给他人带来不便时不抱怨,而且还包括如果事情不像预期一般顺利时,仍然能保持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另外,如果别的同时不接受自我的建议时,不会因此生气;个体可以为了团队的利益牺牲自己的利益。助人行为、公民道德和运动员精神是情景活动,Borma
和Motowidlo(1993)就提出这些活动任务活动(taskactivities)的完成具有促进作用,这些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心理和社会环境,从而有利于组织整体任务的完成。Orga
在组织公民行为的概念中认为“组织公民行为从整体上提升了组织绩效”,因此组织公民行为并不是直接和组织绩效发生联系的,而是这种行为整合起来才对组织绩效有提升作用。实际上,Orga
在1988年一提出组织公民行为概念以来,组织公民行为始终被看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