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西南政法大学受托方: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行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保障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物业及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为师生创造整洁、舒适、安全、便利、文明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为学校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一、物业概况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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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物业总面积:390472198平方米1、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等三教学大楼四教学大楼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司法鉴定中心、模拟法庭楼2、学生公寓北园西园南园东园3、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场周围建筑游泳池篮球场、排球场4、勤业楼5、敬业楼物6、图书馆7、学生活动中心8、保卫大楼9、环卫绿化及总面积环卫绿化总面积:209026平方米(计入新增面积)绿化:道路:人行道:法学大道:音乐广场:74495计入新增面积44224(计入新增面积)4342411090153134850016602522211150100002100031400634419815005287135120380524005019214320003973747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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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毓秀湖:
20480
注:上述项目实际面积与记载有出入部分乙方不另行收费。建议增加管网、围墙、校门相关设施等内容。
二、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内容1、保安、门卫、巡查、交通、消防管理服务(1)负责渝北校区内所有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2)按照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中的规定,在学校保卫处的业务指导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服从学校保卫处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以及消防机构,建立完善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每日防火巡查、登记制度。(3)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要求,使用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的设备。操作人员24小时值班,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日、周维护,协助维保公司进行月、年维护。随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并符合消防规定。(4)灭火器材和防雷器材每季检查保养、清点登记一次。每周对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1次以上。(5)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保卫处。(6)做好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财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学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