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分机关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食堂管理员
1.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和组织员工完成食堂的各项工作任务。2.根据《食堂学习和会议制度》的规定,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强化员工的法规法纪、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学习,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教育员工树立服务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3.负责修订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主持制定各类操作规程、工作流程;负责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根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和食堂的工作要求,制订年度管理计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4.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把食品安全关,切实抓好食品、设备用具、环境和个人卫生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餐厅、包厢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务必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以杜绝流行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5.制定使用、维修饮事机械和炊具用具的安全措施,加强饮事机械和炊具用具的管理监督工作,确保生产安全。6.负责审定主副食品等原料的采购计划,执行既定的餐费标准,确保基本伙食品种、份量、价格要求,努力让就餐人员满意。7.负责主副食品原料、炊具用具、设备零件、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供货商的资质审核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定点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了解和掌握所需物料的价格变化,做好定点采购物料结算价格的商定和结算工作;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检质检斤等验收制度,严防暗箱操作、质次价高现象的发生。8.负责组织成本核算和物料盘点工作,建立制度,完善流程,严格手续,确保核算准确、账实相符,努力降低成本和费用。9.负责建立日常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做好日常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0.每周五审定公布下周的周食(菜)谱;按既定的制度公布主副食品的采购价格。11.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审定月度排(值)班表,并在每月月底前向食堂工作人员公布、报局后勤管理股和局办公室备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