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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
摘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中,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正处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关键时刻,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涉农职务犯罪也呈现出发案率上升、主体扩大化、形式复杂化的趋势。基层检察机关在现有的工作框架内,理应发挥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提供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关键词:涉农职务犯罪;现状;法律适用;犯罪预防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增加农村基础建设的资金,完善各种支农、惠农的政策。这就使得被管理的涉农建设资金相应增多,“三农”职能部门负责人员手中权力不断被扩大,客观上为涉农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为此,幼师论文发表www126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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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jlwfabiao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教育、制度、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高检院同时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涉农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从刑法理论上来讲,任何一种犯罪的发生,都是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的变化,都会导致犯罪性质的改变。涉农职务犯罪也是一样,随着诱发犯罪因素的改变,它的犯罪形式、作案手段、表现方式都在现阶段呈现出新的特点。(一)犯罪主体蔓延。长期以来涉农职务犯罪的高发区主要集中在比较富裕的城镇郊区,因为这些地方的乡村具有区位和土地资源优势,经济普遍比较发达。但近年来,国家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全面推进,大量的资金、项目流向尚不富裕的乡村。所以,犯罪区域蔓延到相对贫穷的乡村,犯罪主体扩大到所有基层组织领导。(二)涉案罪名扩大。据统计,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贪污、挪用公款发案率较高,侵犯的公私财产包括拆迁、征地补偿款、农电改造资金、农村水利水电建设资金等诸多款项,其中尤以侵害农民土地征用款最为普遍。而近年来这些传统的涉案罪名有向贿赂型犯罪扩大的趋势。(三)作案手段简单直接。由于涉农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侵犯新农村建设资金方面,所以作案手段较为直接。采取的方式多为虚报、冒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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