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确的每处扣05分。
2.未督促施工队伍回收上缴拆旧废料的每次扣2分。3.未督促施工队伍按设计要求将勘用料再利用的每处扣2分。4.没有签认缴料单、工作量表、竣工图纸、配合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审核扣1分。(三)为确保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施工工艺的控制,监理队伍和施工队伍应建立可靠的联络制度,每天的工作计划要专册记录,以方便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的施工工艺等质量的监控。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关键工序、关键的施工工艺(如工程的质量控制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改接工程的割接过程等)实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未现场旁站监督和签证的,每次扣5分,虽有现场旁站,但对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未采取措施的,每次扣5分。(四)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监理队伍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队伍整改,并对返工处理的工程部位进行跟踪检查和
f验收,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队伍应立即通知施工队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和不安全施工作业,监理队伍有权发布工程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做出书面报告。以上各项未能落实的,每项次扣2分。
(五)监理队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施工队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竣工资料完整齐全,并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队伍整改,对工程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签发工程竣工报验单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此报验单即视为工程已经通过监理队伍预验收,在工程报验前未对工程进行初步评价或竣工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扣5分,竣工资料不准确每项处扣2分。
(六)工程通过监理队伍预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不合格可整改的扣10分,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无法通过整改合格的扣30分。
(七)工程验收后,监理队伍应督促施工队伍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整改情况,未及时完成整改的每处扣2分,虚报整改情况的每次扣10分。
(八)在工程竣工验收评价中,监理队伍没有对设计、施工队伍就设计合理性、施工规范性、配合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扣5分,评价失实每项次扣2分。
三、投资控制(一)监理人员对工程有关的签证必须及时、准确。监理队伍必须
f重视对工程量签证方面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在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时必须100核对工程量,并做好签证工作。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