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制度;
1饮食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明书上岗。
3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5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每天一清洗。6食用工具每班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四消毒”。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的食物。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志,分类存放,不得混放。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10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f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相关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台账登记。
库房管理制度
f1、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2、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4、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r